青光眼患者用药警示:这些药物需谨慎甚至避免使用
发布栏目:药师与安全合理用药发布时间:2026-03-06
每年的3月9日-15日:世界青光眼周。青光眼是一种全球约 9500 万人受影响的眼部疾病,核心特征为视网膜神经节细胞渐进性丢失、视神经受损,多由眼内压升高引发,最终会造成不可逆的视力下降,若未及时治疗甚至会导致失明。以下是青光眼患者用药的核心注意事项,涵盖需避免 / 慎用的药物类别、风险原因及通用用药原则。
一、开角型青光眼:重点规避皮质类固醇类药物
这类药物会阻碍眼内房水排出,直接升高眼压、损伤视神经,其风险与药物抗炎强度、剂量、给药途径相关,眼部直接用药风险远高于其他方式,用药越久风险越大。眼压升高多在用药数周后出现,短期用药升高多可逆,超 1 年则可能造成不可逆损伤。用药要求:长期眼部使用该类药物或青光眼高危人群,需定期监测眼压;眼压升高立即停药,若病情需继续使用,需更换低抗炎强度药物或减量。
二、闭角型青光眼:多类药物严格规避
核心风险是药物引发瞳孔散大,缩窄虹膜角膜夹角、骤升眼压,甚至诱发急性青光眼(眼科急症,伴眼痛、头痛、视物模糊等症状),需规避的药物主要分三类:
抗胆碱能类(全身 + 局部):全身药如抗帕金森药、膀胱过度活动症治疗药、东莨菪碱等麻醉前用药;局部药如阿托品等散瞳药、异丙托溴铵等吸入性支气管扩张剂。
含抗胆碱能特性的药物:抗精神病药(氯噻平为绝对禁忌)、镇静性抗组胺药(苯海拉明等为禁忌)、三环类抗抑郁药(老年患者规避),帕罗西汀等部分抗抑郁药需慎用。
其他禁忌/慎用药物:托吡酯等抗癫痫/偏头痛药、左旋多巴复方抗帕金森药(绝对禁忌)、ADHD 治疗药(绝对禁忌)、萘甲唑啉等鼻用血管收缩剂(多数为禁忌),利尿剂/磺胺类衍生物需慎用。
三、青光眼患者通用用药原则
1.就诊时主动告知青光眼病史,尤其是闭角型,避免开具禁忌药;
2.切勿自行购买使用鼻用血管收缩剂、部分抗组胺药等非处方药;
3.用新药后若出现头痛、眼痛、视物模糊等症状,立即停药并就诊;
4.长期用高风险药物、老年、有青光眼家族史的患者,需定期眼科随访,监测眼压、检查视野;
5.严格遵医嘱用药,勿自行增减剂量 / 延长时长,需用高风险药物时,由医生评估后调整方案,平衡基础病治疗与眼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