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龙江省有关部门落实国务院发改委602号文件解决民营企业困难正在研究
 
 

   发改委会议:

  1月29日下午发改委毕井泉副主任召集财政部张学文副司长、商务部王晓川副司长、怀欣处长、运行局魏贵军副局长、马占平副司长、价格司曹司长、价检司张满英副司长、能源局、工业局、中小企业司、商会姜明会长、中石油、中石化开会,研究发改委,给国务院写了“关于解决民营石油流通企业困难有关问题的请示”。大体内容:

   前面讲了中石油、中石化以外的民企反映成品油经营存在困难,部分政协委员提案也呼吁。近日,中商会石油委会长赵友山要求尽快解决,并反映民营企业要组织集体上访等等。

 第一大问题是,企业的基本情况,也就是这些年的供油情况,其中有2001年赵友山的龙庆公司与中石化签订了供油合同,2006年底中石户单方面中止了供油合同。

 第二个问题,措施和建议:

 1、统筹规范民营企业经营。要求所有民营企业按照商务部给定条件依法取得资格,民企批发经营成品油必需直接供应加油站面向社会销售,并与加油站签订长期供油合同,不得转手倒卖。

 2、两大公司对于系统内外平等供应,对民企要签订长期供油合同,按协议供油。对民营批发企业供应的成品油,有两大公司与有关的石油批发企业在按照规定制定的实际零售价格基础上倒扣5%-7%之间协商定价。民营批发向零售加油站以外销售的,两大公司可相应核减供油数量直至停供。

   两大公司供系统外加油站的成品油批发价格继续按照国家规定或按实际零售价格倒扣不低于4.5%的规定。

 3、继续以多种方式对民营批发企业进行重组。

 4、整顿成品油销售秩序,对于不具备条件的批发零售企业一律取缔,地方炼厂炼出的成品油必须交两大集团,地方炼油厂取得批发资质的除外。

 5、加强成品油流通工作的领导 。

关于黑龙江省有关部门落实国务院发改委602号文件解决民营企业困难正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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