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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宣贯研讨会会议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20  分享到:

各有关单位: 
    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将于2019年12月1日施行。修订后的《药品管理法》涉及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监管等药品生命周期的全部环节。为了推进法规的正确解读和深入宣贯,营造学法守法护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作为2019年黑龙江省“安全用药月”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由中国健康传媒集团、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主办的“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宣贯研讨会”将于11月23日上午在哈尔滨召开。届时邀请行业专家进行详细解读,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讨内容
    深刻领会《药品管理法》精神实质、基本原则和重要内涵。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健康传媒集团 
                       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承办单位:黑龙江省执业药师协会 
                       中国健康传媒集团·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健康人才培养共建基地
    三、参会人员
    会议邀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领导、部分企事业单位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年11月23日
    地点: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9层会议室(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哈药路418号)
    五、会议日程 

 时间

 议程

 演讲嘉宾

 8:30

 报到

 

 8:40-9:00

 领导致词

 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中国健康传媒集团

黑龙江省执业药师领导

 9:00-11:00

 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解读

 于江泳

国家药监局“两法”宣讲团成员

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司

 11:00-11:30

 研讨、答疑

 

 
    六、其他 
   (一)本次会议不收取会务费,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请参会人员将会议回执于11月15日前发至黑龙江省执业药师协会邮箱:hljlpa@163.com
   (二)联系人及电话:周战伟 李莹光 王录娜
               联系电话:010-83025922
                   0451-51061656 88313038
    附件:参会报名回执.doc

黑龙江省执业药师协会 
2019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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